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97)
【单选题】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 |
A.收款人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
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
C.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 |
D.该记载处必须加盖财务章 |
【多选题】根据规定,支票应记载的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的有( )。 |
A.支票的金额 |
B.收款人名称 |
C.出票人名称 |
D.出票人签章 |
【单选题】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付款方式中,适用于支票的付款方式是( )。 |
A.见票即付 |
B.见票后定期付款 |
C.定日付款 |
D.出票后定期付款 |
【多选题】甲银行作为出票人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由此产生的后果有( )。 |
A.丧失对甲的追索权 |
B.丧失对乙的追索权 |
C.丧失对丙的追索权 |
D.丧失对所有前者的追索权 |
【多选题】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 |
A.出票人签章 |
B.收款人名称 |
C.出票人的注册资本 |
D.收款人的账号 |
点击查看答案
答案:B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支票的付款。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
答案:AB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支票的授权补记。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支票中两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一是关于支票金额的授权补记。二是关于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
答案:A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支票的特点。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
答案:BC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的付款。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这里所指的出票人以外的前手是指背书人及其保证人。 |
答案:AB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应记载的事项。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
时间:2016-06-19 责任编辑:lijin
【免责声明和版权说明】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对转载的信息我们力求标明信息的出处,我们尊重作者的版权著作权,对我们转载的信息如有异议或有侵权或违法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会立即删除,对原创内容我们愿意支付适当的稿酬,联系方式:邮件:
webmaster@jscj.com 电话:4008816886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