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
答案:AC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
答案:C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保证人的资格。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能作保证人。 |
答案:B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保证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保证人。 |
答案:AC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