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三章第九节)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
(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
(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四)掌握银行汜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管理
(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和银行卡收单
(七)熟悉预付卡的分类和相关规定
(八)熟悉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
(九)熟悉结算纪律与违反结算纪律的法律责任
(十)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原则和基本要求
(十一)了解国内信用证
(十二)了解票据防伪
[考试内容]
第九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结算纪律
结算纪律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所应遵守的基本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应当分别遵守各自的结算纪律。
二、法律责任
银行、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未构成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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